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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教育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du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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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育、社會、健康及性別平等與經濟發展關係之跨國研究〉乃由張芳全(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系教授)執筆。本篇建構在人力資本理論上,以2018年世界銀行發布的108個國家資料,探討教育(以教育年數為替代變項)、社會(包括失業率、都市化程度)、健康(包括預期壽命、健康經費占國民生產毛額比率)及性別平等(以女性在國會席次比率為替代變項)與經濟發展(以國民所得為替代變項)的關聯性。研究結果可瞭解預期壽命對國民所得為最重要的因素外,各國的教育年數、失業率、都市化程度、健康經費占國民生產毛額比率及女性在國會席次比率對國民所得的解釋力都比預期壽命來得低。此外,在各國國民所得條件下,臺灣的預期壽命、教育年數、健康經費占國民生產毛額比率、都市化程度、女性在國會席次比率都高於世界平均水準,而失業率低於世界平均水準。結論建議各國應提高健康經費、提高預期壽命、增加所得,並依經濟與社會發展條件有計畫提高國民教育年數,並降低失業率與提高都市化程度。女性參政國會席次愈高,顯示男女愈平等,女性參與勞動市場的機會增加,並可提升國民所得水準。 第二篇〈洪堡特的普通教育與香港的大學通識教育〉由吳淑真(香港教育大學助理教授)撰寫,主要探討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的教育哲學,並檢視香港的通識教育的理念與實踐,比較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在課程設計和實踐的異同。此篇論文首先歸納出洪堡特全人教育的理念,再比較兩所大學創校歷史與理念,發現香港大學雖然歷史比較悠久,但對通識教育的著重程度相對比較低,直至1990年代才開始討論,通識教育學分只占畢業學分的20%。該校設有通識教育部,並發展拓展課程(broadening courses),由不同學院開設;香港中文大學具備較明顯的通識教育理念,2003年時明確列出對通識科目的八個要求,其中「強調廣博而非縱深」、「智性概念而非技巧」項目接近洪堡特的普通教育理念。歷年師生對於通識教育內容、教學方法改善,皆有不同的肯定與批判,也促成作者提出是否有其他有別於香港模式(本科加上通識),又可實踐洪堡特理念的方式的的疑問和省思。此外,德國近年漸漸揚棄自己的大學制度和傳統,並向美國的制度靠攏,恰巧與香港成為互為反思的對象。 第三篇〈高齡教育政策發展之跨國研究以臺灣、日本及韓國為例〉由胡小玫(南臺科技大學高齡福祉服務系助理教授)及李新鄉(國立嘉義大學教育學系名譽教授)共同撰寫。該篇論文透過三個國家的人口統計數據、高齡教育相關政策及法令規則等文獻、期刊、專書與5位專家的焦點座談,並以比較教育法來分析三個國家政策的異同。結論顯示:各國高齡化時程不同,但皆將教育視為重要發展策略,並將高齡教育融入終身教育體系內。各國政府原則上都主責高齡教育,但實施單位涵蓋衛生福利和社政等不同部門。高齡教育的相關法律位階不同,實施力道有所差異。教育經費不足,民間支援力道偏弱,代間教育成為高齡化教育發展主要方向等皆為三國共通之處。最後,作者建議臺灣應增加更多的推動配套措施與辦法,避免資源的浪費與重疊,擴增教育經費,以穩定高齡教育的品質,並塑造無年齡歧視的高齡教育環境。 第四篇〈臺灣與澳洲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之比較研究〉作者為馬扶風(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管理師),乃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博士學位論文改寫而成,並獲得107年度比較教育學術論文獎。本篇論文使用霍姆斯(B. Holmes)的「問題中心研究法」,針對臺灣與澳洲的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進行比較分析。對照兩國制度後發現,臺灣高等教育由政府政策主導,定期辦理系所與校務評鑑,而評鑑規範制定於不同的法律或辦法,並多由政府委託專業機構辦理,評鑑活動在於重視成效與特色。相對於此,澳洲則是深受市場與國家力量影響,以最低品質門檻把關,並以單一專法規範相關事宜。評鑑活動由官方機構扮演規範者與執行者的角色,其特色在於重視運作和循環改善。作者對於臺灣的建議包含政府應該由規範制定者轉換為政策促進者或品質管理者,可考慮建構一套完整的評鑑專法,並對評鑑制度進行全面且具前瞻性的系統規劃。 全文閱讀@ERICdata高等教育知識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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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89期)期所有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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