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教育法學的重要本質理論看我國教育基本法的立法,ERICDATA高等教育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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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從教育法學的重要本質理論看我國教育基本法的立法
作者 陳木金
中文摘要
被形容為「教育憲法」的教育基本法,八十八年六月四日上午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立法(立法院,民88)。根據教育基本法揭櫫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確定我國未來教育的主軸、方向與精神,並以法律為前提,提供法源及公平的救濟管道,強調人民為教育的主體,國家、教師、父母並共同負起教育協助義務,教育的目的更由傳統的傳道授業,明確納入民主素養、法治觀念、藝術涵養、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等現代化方向,值得國人加以重視和肯定。
起訖頁 014-024
刊名 高教作者授權  
期數 1999 (-2000期)
出版單位 高教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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