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保留與重要本質理論看師資培育法的修訂,ERICDATA高等教育知識庫
高等教育出版
熱門: Qiaoyun Zhang  Helong Xia  Scopus AI  Semi-trusted loader  Zhi-Wei Sun  美国 通识教育计划  
高等教育出版
首頁 臺灣期刊 學校系所 學協會 民間出版 大陸/海外期刊 政府機關 學校系所 學協會 民間出版 DOI查詢服務 DOI註冊服務
閱讀全文
篇名
從法律保留與重要本質理論看師資培育法的修訂
作者 陳木金
中文摘要
師資培育法自民國八十三年公布之後,我國師資培育走向多元化的新制,師範校院和設有教育學程的一般大學校院均依據師資培育法及其相關法規而辦理師資培育工作,其經實施四年多以來,其中優缺點均有,利弊互見,各界常有評論意見,教育部遂於八十七年六月組成「修正師資培育法專案小組」,經委員多次研商討論,於九月底完成修正草案,為期廣納各方建言,使草案更為周延完善,特舉辦六場公聽會,邀請各地區對師資培育學驗俱豐,以及關切教育之各界人士出席,發表意見,提供建議,以集思廣義,使我國師資培育走向多元化和卓越化的境界。本文從教育行政法的「法律保留」與「重要本質理論」兩大特徵分析作為「師資培育法」修訂之參考。
起訖頁 026-044
刊名 高教作者授權  
期數 1999 (-2000期)
出版單位 高教代理
該期刊
下一篇
從教師知識發展談教師實務理論的創立

高等教育知識庫  新書優惠  教育研究月刊  Ericdata高等教育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