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心評人員工作現況與困境之探討——以高雄市為例
|
---|---|
作者 | 李佳璇 |
中文摘要 | 我國《特殊教育法》中僅提及各縣市鑑輔會是執行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之專責單位,未出現「心理評量人員(以下簡稱心評人員)」之字眼。而實際執行鑑定工作者為鑑輔會組織下的「心理評量人員」,亦即為特殊教育教師(吳宗儒,2010)。《特殊教育法》於112年4月24日進行十四年來重大修法,但第18條心理評量人員專職化的問題,條文則保留送協商(教育部,2023a)。 |
起訖頁 | 110-116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期數 | 202402 (13:2期)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該期刊 上一篇
| 淺談美感教育融入國中生活科技課程之現況及對策 |
該期刊 下一篇
| 樂齡新生:青銀共學的發展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