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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執法與修法—確立私校公益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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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蕭妙香 |
中文摘要 | 新任教育部長潘文忠提出將設置 50 億元基金,作為私校退場後,活化利用學校資產和解決失業教職員問題之用。對於外界擔心私校退場之後,資產將會圖利董事會一事;潘部長強調,私立大學是公益性質的法人,每年接受教育部的獎補助經費,即使在退場之後,學校的資產仍需作為公共利用,不會讓董事會謀取一分的私利。 |
起訖頁 | 044-045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期數 | 201608 (5:8期)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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