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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小學英語教育問題之探討-日本經驗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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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楊思偉 |
中文摘要 | 負責日本新課程改革任務的「教育課程審議會」繼1997年11月發表「幼園、小學校、中學校、高等學校、盲學校、聾學校及養護學校課程基準改革」之期中報告後,1998年6月發表正式的審議報告,正式決定了日本21世紀初葉的新課程標準架構,日本文部省繼而於1998年11月公布幼、小、初中之正式學習指導要領(即如我國的課程課程),高中及特殊學校的部分在1999年3月公布草案,幼、小、初中於2002年4月,高中於2003年4月開始實施,特殊教育部分則依普通學校各階段之實施日期同時進行。 |
起訖頁 | 006-012 |
刊名 | 高教作者授權 |
期數 | 1999 (-2000期) |
出版單位 | 高教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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