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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適度體罰」的兩個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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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但昭偉 |
中文摘要 | 體罰的行動反應基模與中央的行政命令,是二十世紀末最流行的道德兩難題。人本主義的浪潮以排山倒海之勢襲捲台灣,朝野各方好漢都有話要說;如何在這些尖銳的基調中取得交集,似乎已成每日不可缺的焦點新聞。這節骨眼上,假如我發出“驚人之語",說:「我贊成體罰」,我ㄧ定會成為過街老鼠。不僅教育單位行政主管要對我另眼相看,相信人本主義基金會的成員也會立刻憤而相責。 如果我堅持自己立場。但改變語氣,說:「我贊成的是適度體罰」,或「適度的體罰是教育手段之ㄧ」,或「適度的體罰不是絕對不可以」,相信某些讀者仍然還會反對我的立場,但可能不致於會有過於激烈或情緒性的反應。在這篇文章中,我嘗試要論證的是「在台灣現階段的教育情境中,體罰不是絕對的不可以採用」;換種說法,我要論證的是「在當前教育活動中,體罰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可能會比較緩和,讀者不致於馬上會有激烈的反應,因而妨礙了較理性的溝通。在這篇文章中,我要從「知識心理論」以及「教育理論與實際措施之間的關係」兩個角度來論證我的觀點。 |
起訖頁 | 019-034 |
刊名 | 高教作者授權 |
期數 | 1999 (-2000期) |
出版單位 | 高教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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