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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從形式義務到實質保障:校園性別事件與霸凌防治的治理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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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摘要 | 校園性別事件與霸凌防制相關法制,歷經約二十年發展制度架構已趨完備,2004年施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明確規範通報、調查與處理程序;現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已明定通報、調查、保密、處置與救濟程序,並要求學校提供調查與協助資訊。2023年《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後,將原本分散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改以『校園性別事件』統整處理,以因應實務上通報與處理之困境。 |
| 起訖頁 | 74-80 |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 期數 | 202608 (15:8期) |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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