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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本土語言課程實施之挑戰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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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楊怡婷 | 
| 中文摘要 | 《國家語言發展法》(簡稱語發法)於2019年1月9日正式公布,其中第9條第二項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並於第18條規範自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開始實施新課綱後三年,即111學年度開始施行(國家語言發展法,2019)。 | 
| 起訖頁 | 150-154 |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 期數 | 202501 (14:1期) |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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