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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附設幼兒園教保員制度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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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鄭青青 |
中文摘要 | 2012年1月1日,幼兒照顧及教育法公布,原有之幼稚園與托兒所雙軌並存的制度,整合為「幼兒園」,而幼兒園中的教保專業人員的種類,也因此有所變動。舊有制度中,幼稚園中僅有教師一職,托兒所中僅有教保員。整合後之幼兒園,則將涵蓋教師與教保員兩種身分之專業人員。雙方均可擔任2至6歲的教保工作,唯獨在5歲到6歲間(大班組)的班級中,至少需設有一位教師。 |
起訖頁 | 82-84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期數 | 201301 (2:1期)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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