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適任乎?不適任乎?
|
---|---|
作者 | 吳聰能 |
中文摘要 | 根據大學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另教師法第十七條各款更規範了教師的義務,包括了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這些也可說是教師的天職。但是,在各類場合中常見的紛爭是討論研究與教學孰重?甚至「重研究、輕教學」成為詆毀別人的批評。難道研究與教學,還有輔導與服務真的無法平行為之,一定得從中選擇嗎? |
起訖頁 | 1-1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期數 | 201312 (2:12期)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該期刊 下一篇
| 不適任教師處理的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