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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課程審議制度運作之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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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方德隆 |
中文摘要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研修主要分為三部份:研發(國教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發會)、審議(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協作(課程推動與實施系統、師資培與教師專業成長、評量與入學系統)。課程綱要總綱及領域綱要草案須經審議過程才能發布實施,協作系統則為配套措施的研擬及支持。 |
起訖頁 | 46-56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期數 | 202001 (9:1期)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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