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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事會議機制探討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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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渼侖 |
中文摘要 | 新版教師法已於109年6月底施行,108年通過的新版教師法係教師法自84年立法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堪稱是教師法新制。其中的重點即在於「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做了結構性的改變。吳志光(2020)指出,按所謂「不適任教師」原並非教師法的法定概念,而依處理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之意旨,其係指教師法(下稱現行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第15條第一項各款及第16條第一項各款應解聘、停聘、不續聘事由之教師。 |
起訖頁 | 91-97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期數 | 202202 (11:2期)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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