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全文 購買本期 | |
篇名 |
大學藝術相關系所評鑑結果之分析
|
---|---|
作者 | 黃琡雅、白亦方 |
中文摘要 | 1995年《大學法》修正案通過,其中第5條規定: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
規定,由各大學訂定之。教育部為促進各大學之發展,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政府教育經費補助及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其評鑑辦法,由教育部訂定之。 |
起訖頁 | 51-61 |
刊名 | 教育研究月刊 |
期數 | 201206 (218期) |
出版單位 | 高等教育出版公司 |
該期刊 上一篇
| 從評鑑精神探討學習成效為本的系所評鑑之實務:釋義與釋疑 |
該期刊 下一篇
| 學前教師工作倦怠與其相關因素之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