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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實施融合教育下教師之輔導現況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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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邱美容、劉筱惠 |
中文摘要 | 教育部(2017)頒布《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提到,教保服務人員面對特殊需求幼兒,需視幼兒喜好和需要,提供個別教學或引介相關支持性服務並訂定個別化的教育計劃,以協助幼兒成長。宣崇慧、曹純瓊(2021)揭示,幼托整合向下延伸至2歲,特殊教育服務對象也涵蓋2至6歲幼兒。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0條揭示教保服務人員應主動發掘特殊需求幼兒並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協助申請並提供特殊教育相關支持性服務。 |
起訖頁 | 67-71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期數 | 202403 (13:3期)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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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級處遇性輔導人員於學校輔導工作之現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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