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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與加拿大《原住民族語言法》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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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Lowking Nowbucyang、許韋晟 |
中文摘要 | 2016年8月1日,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承諾會加速語言法案的推動,在原住民族委員會、立法委員與各界的努力之下,共經歷了十年之久,《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終於在2017年6月14日公布施行1。加拿大杜魯道(Justin Trudeau)總理於2016年12月宣布將頒布語言專法,並於2017年開始在國內各地舉行了超過50次合作參與會議作為立法依據,最後於2019年6月21日御准通過《原住民族語言法》(Indigenous Languages Act)。 |
起訖頁 | 30-38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期數 | 202212 (11:12期)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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