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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都是「得」字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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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許錦文 |
中文摘要 | 雖然「國民教育法」規定校長任期屆滿後要轉往他校必須經「縣市政府遴選委員會」通過而聘任之。但縣市遴選委員會也只是縣長的橡皮圖章,以致修法迄今,諸多縣市連一個校長也未回任教師。 |
起訖頁 | 049-050 |
刊名 | 師友雙月刊 |
期數 | 200507 (457期) |
出版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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