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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道德涵養」之重大價值:從許淑淨失而復得的奧運金牌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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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姜得勝 |
中文摘要 | 人類社會規範,主要包括道德、法律、宗教、 社會輿論、風俗習慣等,其中「道德」與「法律」 最重要,因宗教、社會輿論、風俗習慣也需以「道 德」與「法律」為依據;惟有些人認為當前台灣推 動學校正式「道德」相關教育幾十年,成效很有限, 故主張「道德」相關教育沒有單獨設科之必要,遂 於民國90 學年度開始正式實施「九年一貫課程」時, 將「道德」相關科目,從正式課程領域與上課課表 時段中刪除,改以將「道德」相關科目內涵融入其 他領域之方式以進行,引發許多併發症與後遺症。 |
起訖頁 | 039-042 |
刊名 | 台灣教育 |
期數 | 201702 (703期) |
出版單位 | 台灣省教育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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