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法庭上的「自主學習」
|
---|---|
作者 | 王士誠 |
中文摘要 | ……被告走進來後,有人宣讀他的「狀紙」,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多半的人直接承認犯規,在狀紙上簽名認罪,由法庭宣布罰則內容,肯接受的話就再次簽名同意,案子結束。有的人不服控告,會為自己辯解,這時候就要找來證人,多問些問題,有誤會的,談明白也就算了,不一定要罰。罰起來也不算什麼:在沙發上跳來跳去,以致沙發壽命縮短的罰美金一元;弄壞別人玩具的罰賠玩具…… |
起訖頁 | 14-17 |
刊名 | 人本教育札記 |
期數 | 201810 (352期) |
出版單位 |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
該期刊 上一篇
| 學習的理由在哪裡? |
該期刊 下一篇
| 自主學習的批判性與危機──從夏山學校談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