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全文 | |
篇名 |
違法?違憲?
|
---|---|
作者 | 許玉秀 |
中文摘要 | 監察院調查報告有頭沒有尾地在第一點提到「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但是既沒有交代教育部的作為與新法無關,為什麼?也沒有交代教育部的作為甚至完全符合新法的要求,難道只是要告訴社會大眾,他們注意到法律已經修改? |
起訖頁 | 28-31 |
刊名 | 人本教育札記 |
期數 | 201510 (316期) |
出版單位 |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
該期刊 上一篇
| 思考歷史課綱,就是思考你要的未來--訪政治大學歷史系金仕起教授 |
該期刊 下一篇
| 我只是想要跟阿姨再踢一下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