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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的自主权利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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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庆年 |
中文摘要 | 日前,报载某大学近七成推免生留校读研,并夸赞该校推免生“保卫战”成绩不俗。所谓要“保卫”者,该校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学生不流失到外校。概因教育部出台推免新政,规定要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的权利,大学不得对推免生设置留校名额,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报名截止的第一时间组织面试,先把自家的优秀推免生揽入殻中,就是一些大学的“妙招”。不久,笔者到外地出差,一位“985工程”大学的副院长喜滋滋地告知,该院推免大获全胜,他们的举措就是抢时间、保自家。“妙招”之所以奏效,教育部所推出的推免服务系统功不可没。推免生名义上是可以有三个选择,但是按照系统设置的程序,推免生如果参加了两个以上招生机构的面试,只有第一个面试机构同意“放人”取消录取,后一个机构才能操作进行录取。为了保险被录取,大多数推免生宁愿“屈就”,而不敢冒险等待第二个机构的面试。也有推免生天真地相信可以自由选择,在本校面试录取后再来参加其他学校的面试,往往不得如愿。笔者所在机构就有一个这样的外校推免生,我们同意录取后,她回本校要求“放人”遭拒,再三哭求而不得。现实的情况是,推免生参加了一个面试,基本就锁定,后面无法再选择。本来,最初服务系统显示本机构有25人报名,由于没有安排在第一时间面试,结果实际只到5人。由此可见,所谓“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在“推免服务系统”的可靠保障下,成了一纸空文。 |
起訖頁 | 001-001 |
刊名 | 復旦教育論壇 |
期數 | 201411 (12:6期) |
出版單位 | 復旦大學 |
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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