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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對於師資培育法修正內涵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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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白亦方 |
中文摘要 | 編者按:作者提了兩個大哉問:第一,刪除現行第一條中「培養其他教育專業人員」的字眼,那麼在未來其他教育專業人員欲轉任高中以下學校教師一職,是否亦應受本法規範?第二,教育實習究竟扮演的是什麼角色?教育部版的修正條文第五條,正式將教育實習納入師資培育課程之用意何在?針對實習問題,作者主張:教育實習一旦正式納入師資培育階段,我們的思考模式不應只限於考慮要把實習納入四上或四下,而是藉此機會將培育課程加以通盤檢討。 |
起訖頁 | 016-020 |
刊名 | 高教作者授權 |
期數 | 1999 (-2000期) |
出版單位 | 高教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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