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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研究 Journal of Life Edu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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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 年生效之後,在法律的層面上改變了許多醫病的對話關係,原來在《醫師法》僅要求醫師將病情告知病人或其家屬,但是在《病人自主權利法》明確地要求醫師必須將病情告知病人本身,這個改變是彰顯病人作為主體的尊嚴性。本期第一篇論文是由黃亮維醫師撰著〈互為分靈體—超脫「病人自主」與「病方自主」的兩難〉,黃醫師藉由自身在安寧病房的實踐經驗,體會到人並不是僅僅是一個個體,更是存在於各種關係中,尤其是處在良好親密關係中的人,會很難接受失去另一半,這些經驗讓黃醫師形成了「互為分靈體」的想法,每個人固然都有自己的本靈,但也有寄託在其他人身上的分靈,藉由這互為分靈的想法,說明每個人不僅僅是主體,也是活在各種關係之中。在面對如何處理醫病關係,尤其是要告知病人及其家人壞消息的時候,醫師往往會陷入一些掙扎,其中甚至有西方的個人主義和東方的家庭主義之間的拉扯,在這篇論文中,黃醫師深入地分析這兩個觀點之間的衝擊,對於《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之後的醫病關係,提供了非常好的省思。 第二篇論文是由陳炳仁醫師帶領的團隊,在《病人自主權利法》2019 年生效前,於2018 年10 月起執行政府推動的ACP 試辦計畫,由臨床醫師、護理師、社工師組成的團隊,實際開設ACP 門診,提供諮商服務。林承霈教授與陳炳仁醫師等人分析實際執行ACP 的經驗,撰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本土適應性及面對心智能力受損者之挑戰—以高雄醫學大學之經驗為例〉,在論文中不但提供了實際執行ACP 的經驗,說明了在執行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並且整理出進行ACP 會遇到的一些挑戰,這些成果對於未來要進行ACP 的醫療團隊提供相當好的參考價值。不僅如此,在此篇論文中,基於對進行ACP 的深入觀察與分析,團隊提出需要因應適應本土文化進行微調,以免引起緊張關係,並且給出許多有效的建議。尤其是對於如何面對心智能力受損者進行ACP,團隊也仔細地進行分析與評估,認為目前衛生福利部要將心智能力受損者納入《安寧條例》的適用對象,但這僅僅是由親屬代理決定權力而已,是否真正是病人的最佳利益仍有待商榷。若未來《病人自主權利法》要進行修法時,應該要考慮這個部分,而是期盼更能彰顯病人的主體性,這些經驗與建議都是相當重要的。 第三篇論文是梁可憲教授撰著的〈從皺褶概念詮釋「過門」空間與靈性教育之主體自發性—以《魔法師的外甥》、《奧祕匕首》和《神隱少女》為例〉,梁教授透過高度幻想文學的作品,說明心靈空間的轉換,其中引用了「過門」及「皺褶」理論,來隱喻心靈空間轉換的過程,尤其是藉由皺褶理論中的皺褶、展開、再皺褶的過程分析這些奇幻文學作品中的想像與創造,為這些奇幻文學的創作提供了更深入的理解。在此篇論文中,梁教授不但詮釋了這些奇幻文學作品中心靈空間的意涵,也透過這些作品角色的經歷,重新思考生命的意義與價值,這正是梁教授在此篇論文中所言,將「過門」作為自我追尋的渡口,每個人可以透過這些作品的啟發,鍛鍊自己的心靈,進而喚醒自己的主體性。 本期刊登的第四篇論文,是香港大學附屬學院余定檉老師撰著的〈從模因學看道家及道教各大宗派的終極關懷與個人生命的關係〉,「人是自由的嗎?」余老師提出人學中的大哉問,如果只是從生物學上來看,人是否只是服膺基因複製的載具而已呢?余老師從道家及道教的經典中梳理出人能夠擺脫基因複製載具的命運,而能夠得到自由的關鍵因素就是模因,這些模因或透過寡欲,或透過滿足慾望,或透過倫理關係等等,都是個體能夠擺脫僅僅成為基因複製的載具的命運。余老師從哲學與宗教的層面上,嘗試以模因的觀點,論述「人是自由的!」 全文閱讀@ERICdata高等教育知識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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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 (13:1期)期所有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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