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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當師生戀變成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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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羅燦煐、徐藝華 |
| 中文摘要 | 過去一般人總認為要把男生教養成紳士,女生教養成淑女,對於性別特質不同於傳統規範的人,如像男子氣概的女生、溫柔秀氣的男生,應將其矯正成「正規」的紳士或淑女。如今性別平等教育法明文規定學校不能夠因其性別差異而有差別待遇,即是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換言之,不得在其性別特質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
| 起訖頁 | 000-005 |
| 刊名 | 師友雙月刊 |
| 期數 | 200501 (451期) |
| 出版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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