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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第十二章:學校衛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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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傅瑋瑋 |
中文摘要 | 配合政府組織改造,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原教育部體育司負責之地方政府學校衛生事務,併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掌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之衛生業務,教育部(綜合規劃司)掌管政策規劃及大專校院與跨各級學校之衛生業務。 |
起訖頁 | 449-472 |
刊名 | 中華民國教育年報 |
期數 | 201412 (102期) |
出版單位 | 國家教育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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