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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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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吴康宁 |
中文摘要 |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其艰巨性至少体现在两点: 其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任务本身便非同寻常的繁重。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是教育的特定类型(如农村教育)、特定层次(如义务教育)、特定范畴(如德育)、特定要素(如课程)的单独改革,而是所有领域、所有层次、所有范畴、所有要素的相互关联、相互照应、相互协同的改革。因此,判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否成功的依据,也就并非教育的某个类型、某个层次、某个范畴、或某个要素有无发生积极变化,而是整个教育的结构、运行及质量有无焕然一新。换言之,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最终结果,应当是教育系统各组成部分共同地、相互促进地全面提升,是整个教育的真正转型。 其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将会遇到前所未有的重重阻碍。而其中的最大阻碍,便是长期以来一直为世人所诟病、但却一直难以撼动的现行体制。现行体制的弊端对于教育改革的制约几乎无处不在,诸如:“过度集权”的体制导致教育改革决策缺乏必要的民主程序,“行政本位”的体制导致学校难以成为真正的改革主体,“部门分割”的体制导致政府对教育改革的支持本身形不成合力等等,不一而足。 |
起訖頁 | 006-009 |
關鍵詞 |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
刊名 | 清華大學教育研究 |
期數 | 201302 (34:1期) |
出版單位 | 清華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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