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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綜效」原則處理家長心目中的「不適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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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英傑 |
中文摘要 | 自從臺北市政府推出「1999吃到飽專線」後,學校常常會接到家長投訴某某老師不適任的電話,然而依據《教師法》第十四條,對於不適任教師的定義主要是以「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等作為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標準。 |
起訖頁 | 99-102 |
刊名 |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
期數 | 201312 (2:12期) |
出版單位 | 臺灣教育評論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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