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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學生一定做得到的班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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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蘇國榮 |
中文摘要 | 條文的內容必需是學生認知範圍以內的文字,同時也是兒童能力範圍只要盡力用心必能完成的行為,否則,若內容超出認知,學生根本就不能了解也談不上會做了;若超越他的能力,想做也做不來,於是條文形同具文,毫無意義。 |
起訖頁 | 079-081 |
刊名 | 師友雙月刊 |
期數 | 200712 (486期) |
出版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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