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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者失能的掩飾--談獎懲委員會與校規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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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凃峻清 |
中文摘要 | 在作為教育場域的校園中,規範秩序的維持,日常依靠的是校方管理人員;但面對失序,若管理者無法承接,被認為失序者就成為校規處置的對象;而較重大的事件,還需要召開獎懲委員會。然而這兩者的設置都不是以解決學生的困境為宗旨,只是需要一個受罰者來代表處遇責任的終了。 |
起訖頁 | 56-59 |
刊名 | 人本教育札記 |
期數 | 201802 (344期) |
出版單位 |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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