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全文 | |
篇名 |
與其通報、禁止,不如積極教育:從衛福部一紙公文看性教育的必要
|
---|---|
作者 | 莊淑靜 |
中文摘要 | 最近,連續幾起兒虐事件,青少年懷孕、生育相關問題引起熱議,政府部門為了展現自己有所為,衛福部「要求各醫療院所如收治未滿十六歲懷孕青少女,需依性侵害案件通報」,此文引發婦產科醫學會反彈,以及許多相關單位的憂慮。其實,針對未成年懷孕的通報,是現有法令的規定:不管是社工、醫院人士、教師等各專業人士,得知青少年懷孕時,都應該進行通報,因為根據刑法第二二七條規定,與十六歲以下青少年發生性行為屬於妨害性自主罪。 |
起訖頁 | 50-52 |
刊名 | 人本教育札記 |
期數 | 201509 (315期) |
出版單位 |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
該期刊 上一篇
| 解放父母 |
該期刊 下一篇
| 幾個片段,看進森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