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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與其通報、禁止,不如積極教育:從衛福部一紙公文看性教育的必要
作者 莊淑靜
中文摘要
最近,連續幾起兒虐事件,青少年懷孕、生育相關問題引起熱議,政府部門為了展現自己有所為,衛福部「要求各醫療院所如收治未滿十六歲懷孕青少女,需依性侵害案件通報」,此文引發婦產科醫學會反彈,以及許多相關單位的憂慮。其實,針對未成年懷孕的通報,是現有法令的規定:不管是社工、醫院人士、教師等各專業人士,得知青少年懷孕時,都應該進行通報,因為根據刑法第二二七條規定,與十六歲以下青少年發生性行為屬於妨害性自主罪。
起訖頁 50-52
刊名 人本教育札記  
期數 201509 (315期)
出版單位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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