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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校圜「約聘僱人員」性平事件處理之注意事項與因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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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澤民、蘇恭弘、王世桓、陳雅玲、林麗觀、黃雪惠 |
中文摘要 | 本文所討論之約聘僱人員指學校警衛、校車司機、運動教練、社團指導老師、兼代課教師。校園性平事件•依 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2條第7款:「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
起訖頁 | 018-018 |
刊名 | 教育脈動 |
期數 | 201703 (9期) |
出版單位 | 國家教育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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