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大學法 政府不應再主導評鑑,ERICDATA高等教育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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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大學法 政府不應再主導評鑑
作者 陳德華張明華
中文摘要
國內打從民國64年就已開始推動大學學門評鑑,但當時缺乏一套系統性的規劃,直到民國94年《大學法》修法,正式將大學評鑑納進其中,分為自我評鑑與外部評鑑兩類,並成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才讓大學評鑑逐步走向制度化。
起訖頁 012-012
刊名 評鑑雙月刊  
期數 201611 (64期)
出版單位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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