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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自主招生与高校的自觉、自律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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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程斯輝 |
中文摘要 | 目前,我国高校的自主招生是指高等学校在政府批准的基础上,从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比例,根据高等学校自身的办学要求,选拔适合学校特色的有特长的学生。这种自主招生从2003年教育部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高校试行以来反响良好。部分高校获得自主选拔录取部分学生的权力,同部分高校获得自主设置本科专业的权力一样,是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以来,高等学校获得办学自主权的实质性进展,也是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取得的实质性进展之一。高等学校获得自主选拔录取部分优秀的、有特长的学生的权力,对于打破长期以来我国”一考定终身””一分定终身”的高招模式,不拘一格选拔那些平时成绩、综合素质很好,可能因高考发挥欠佳而稍低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对于选拔那些按平时成绩可能考不上所要报考的大学,但本身却有特长、有爱好,在专业上会有很大发展潜力和前途的学生有着重要价值。这种不拘一格、自主选拔录取特优生、特长生的改革举措,对于推进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
起訖頁 | 001-001 |
刊名 | 高教作者授權 |
期數 | 2010 (2000-2010期) |
出版單位 | 高教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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