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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如何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兼论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公共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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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文新华、鲁莉 |
中文摘要 | 现行财政体制是影响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重要因素。需要以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为原则,在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分担约20%和80%的要求,调整现行税收分配比例;需要确保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不低于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5%。因此,要强化和完善法律法规对4%的统筹协调机制、4%的预算和预算执行统筹机制以及4%的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教育督导体制。 |
起訖頁 | 043-049 |
關鍵詞 | 落实4%、公共财力保障机制 |
刊名 | 華東師範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 |
期數 | 201203 (30:1期) |
出版單位 | 華東師範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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